本文目录一览:
- 1、文体旅游局的工作范畴
- 2、文旅局是做什么的?
- 3、文体广电旅游局是什么单位?
- 4、文化体育旅游局是什么单位
文体旅游局的工作范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博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社会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社会文化、体育、旅游事业,指导辖区内城乡文化、体育、旅游等事业单位以及群众文体旅游组织的业务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公共文体旅游设施的建设、开发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专业性、群众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
(四)负责辖区内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文体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组织开展产业研究、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审批、项目管理、产业开发等工作;负责文化体育表演与竞技项目、旅游文化项目和广播电影电视领域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创新与发展工作。
(六)负责对外文化体育旅游宣传推介交流工作。
(七)负责制定社会文体旅游事业的行业行规,规范和提高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机构和社会团体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建设、管理使用和创优评级工作。
(八)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发展辖区内的体育竞赛工作、体育经营项目和体育彩票事业。
(九)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博物等行业的职称评审、人才培养和再教育学习培训工作。
(十)承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旅局是做什么的?
文旅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文化、体育、文物、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市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文博事业、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市域范围内文化、体育、文物、旅游方面工作;实施文化、体育、文物、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保护;负责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推广;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产品的创新和开发;收集、编纂文化旅游史和大事记。
3、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和体育事业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协调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社会住宿旅游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接待等工作。承担局系统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处室、所属单位工作。负责有关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2、研究室:统筹本市文化和旅游的规划、计划编制、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政策、规划研究和发展形势分析,拟订文化和旅游综合性政策。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华阴市人民政府-文旅局主要职责
文体广电旅游局是什么单位?
文体广电旅游局是行政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可以根据中、省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市广播影视宣传、创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博物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主要负责管理全市文化娱乐市场、网络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印刷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图书报刊市场、软件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美术品市场和演出市场。也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博物领域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管理工作;指导上述领域社团的业务活动。
文体广电旅游局的职能。
1、承担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管理责任,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2、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影视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等工作。
3、制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动漫和网络游戏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对文艺类产品的网上传播、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
4、承担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管理职责,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制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以上内容参考 庆阳市政府——文体广电旅游局
文化体育旅游局是什么单位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行政单位。
该单位的职责如下:
1、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
3、承担对全市重大文化活动以及从事文化经营项目和演艺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依照权限承担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的监管责任。
4、承担文物管理、文物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
5、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
6、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7、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8、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