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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体育馆会不会拆迁(温江体育公园建在什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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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温江金乌街以后会拆迁吗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会的。在2020年下发的拆迁批文和动工文件。详情可以看当地官网。

温江区天府街道金府社区今年能否拆迁

是否列入拆迁范围以及拆迁时间,应当咨询当地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后会有公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成都最“可悲”的钉子户,500万不为所动,如今四处求拆无人理是吗?

城市的发展与基础建设密不可分,尤其是交通道路、地铁等民生工程,只要它们建设的顺利,市民出行就会变得更加便捷,不过这些工程都是需要征地的,一旦在实行过程中,各方因为利益产生分歧是时,就容易出现经济纠葛,于是乎钉子户就产生了。

全国的钉子户不在少数,原因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成都作为西南地区的新一线城市,近几年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成为西部重要科教基地,还是四川最繁华的大城市,而钉子户的事件也频频发生。今天要说的就是一座位于温江光华8线的钉子户,房屋都已经破败不堪不说,还严重影响交通通行,下面来看看具体是怎么回事吧!

光华8线是温江一条进出主城区的交通骨干线,规划是双向四车道,但前前后后修了快十年,可至今一直都没全线通车,原因就是有一栋房屋横在路中间,将好端端的道路阻断,四车道变单车道,过往的车辆行驶在这里不得不减速,拥堵是常有的事情。

据说当时拆迁愿意给出500万的赔偿和一套房,但这户人家觉得赔偿太少,认为自己的房子价值很高,于是乎不停地抬高价格,甚至喊出了没2个亿是不会拆的,就这样一直拖一直拖,周边都修建起了商场,这位“钉子户”还是没有搬走。

根据目前了解的最新情况,为了保证光华8线顺利全线通车,对未拆迁的“钉子户”采取绕行措施,类似于广州立交桥的处理方式。对于成都这户人家的做法,网友就给出不少评论,有人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地道,将光华8线阻断不说,还非常影响交通和安全,但也有人认为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是合理的请求。

2022年拆迁潮来袭,哪些房屋将会面临拆迁?

2022年拆迁潮来袭,有三种房屋要面临拆迁。危房,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将面临拆迁,不符合防震要求的预制板房将面临拆迁,影响城市建设的房屋将面临拆迁。

1、危房,有安全隐患的房屋。

在每座城市中都有超龄的房子,这些房子存在着安全隐患,有的房子墙皮脱落,墙体裂纹,房顶漏水等等。有的房子已经成了危房,老旧房屋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给居民带来了危险。这样的危房,这样有安全隐患的房子,就属于拆迁房屋。这些房子已经不能再做旧房改造了,即使改造了,也存在着安全隐患,恐怕会给居民带来危险,所以这些房子急需拆迁。

2、不符合防震要求的预制板房。

八,九十年代建造的房子,大多都属于预制板房,这种房子不符合防震要求。但是这样的房子还有人在居住,一旦发生大的地震,就会给居民带来巨大危险,所以从安全角度而言,这样的预制板房已经不适合居住了。因为房子盖的时间很长,所以房子的质量存在着安全隐患,很多这样的老房子已经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已经成为了有关部门头疼的问题。很多人认为预制板房是安全的,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这样的房子不符合防震要求,所以预制板房将面临拆迁。

3、影响城市建设的房屋。

很多城市都在改造老城区,老城区的道路很窄,为了拓宽道路,就要拆掉道路两侧的房屋。有些城市在建地铁,在建公园,在建广场等等,有些房屋影响了城市建设,所以要对这些临街房屋进行拆迁。老房子因为盖的时间太长,所以存在着安全隐患,为了住的更加安全,所以急需拆迁,当地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安排有序拆迁。

成都温江乡镇阳光拆迁政策

温江区位于成都平原腹心,属于成都市主城区。成都温江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的顺利时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世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区范围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第四条 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给予补偿、安置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交地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二章 征地补偿

第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土地所在的镇乡、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地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 根据各镇乡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状况和农业生产水平,将我区各镇乡的土地状况分为四类区域。

一类区域:柳城镇规划区;

二类区域:涌泉镇、永宁镇、公平镇、万春镇、踏水镇;

三类区域:柳林乡、永盛镇、天府镇、金马镇;

四类区域:玉石乡、通平镇、和盛镇、镇子乡、寿安乡。

第七条 征用土地应当向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各项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征用其它土地的地地补偿费,按所在类区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的每一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其它土地的安置费补助费,近所在类区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详见附表三)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补征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核实的种类、规格、数量,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时行补偿。(详见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

有标牌的古树名木,按照《成都市古树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有效的土地权属证书和其它各法权属证明的建(构)筑物;

(二)经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经济林要及抢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用地(含占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第九条 土地征用后按规划需要保留的道路、水利设施,由征地单位负责恢复;

第十条 征地拆迁具有土权属证书和其他保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按规定标准补偿。企业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运费及水、电设施迁改等费用,由征地单位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一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并按下列规定管理使用:

(一)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补偿安置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镇乡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个人所有的,支付给个人;属于集体所有的,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

(三)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偿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征用、农业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用于土地被征用后人员的安置;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应当造册登记,向农民公布,其财产和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被征地单位的上级组织或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

第十二条 耕地被占用后,应当依法减免农业税,并相应调整粮食合同定购任务。

第三章 人员安置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依法撤销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制,原有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全部用于农转非人员的生产生活安置。

第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未被全部征用的,按被征用的耕地(粮食地和蔬菜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人数;按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个劳动力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征用,由征地单位将土地补偿费支付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或用于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镇乡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十五条 征用土地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镇乡人民政府和区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土地;不能调整的,可按下列规定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户的生产和生活:

(一)鼓励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二)对年满六十周岁(含六十周岁)以上的男性农民和年满五十周岁(含五十周岁)以上的女性农民,属于安置范围的,可以按规定实施养老保险。

(三)对未满十八周岁的农民,属于安置范围的,可以一次或者分次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标准,可参照安置补助费标准计算。

(四)对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农民、十八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女性农民,原则上采取自谋职业安置,有条件的也可以实行单位安置。

第十六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镇乡、村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

对已办理退养回乡的轮换工人员,原征地安置的合同工、农代工人员,因企业破产、改制、解体时由原企业进行了安置的人员,属农转非范围的,只为其办理户口农转非,不再按本章规定安置。

第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依法撤销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制中属下列情况的农转非人员,按以下办法安置:

(一)对农转非人员中的五保供养对象,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按规定安置。

(二)对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现役士兵,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给其原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待其退伍回原籍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按规定安置。

(三)对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其原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待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由劳动部门按规定安置。

第四章 住房安置

第十八条 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个人建设用地许可证》的被拆除房屋的户主,为房屋拆迁安置对象。

第十九条

被征地农户的拆迁,由征地单位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所在地的村庄集镇规划重新确定居住区,参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标准,即每人35平方米,3人以下(含人)按3人计算;4人的按4人计算;5人以上(含5人)的按5人计算,划定土地,按规划自行修建。有条件的镇乡和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可逐步推行统拆统建的住房安置方法。

第二十条 拆除以继承、赠与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非农业人员住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货币化补偿。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的临时用地,未到使用期限的涉及地面建(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参照本办法第七条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征地范围内,未经批准将原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搬迁补偿安置时仍按住宅搬迁补偿安置。

第二十三条 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现役士兵、在校大中专学生和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征地范围内回原籍乡村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和回家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员,其房屋被拆迁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从其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强制搬迁。对逾期不领取安置补助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安置补偿费用一次性拨付给户口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专户储存。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标准,由区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拟定,经依法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对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本办法具有应用中的问题,由温江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成都温江航天大院有规划拆迁吗?

就是7111厂,90年代才搬迁建设的,不会拆迁哈,不过会去搞三供一业改造。

  • 评论列表:
  •  绿邪礼忱
     发布于 2022-08-02 11:25:04  回复该评论
  • 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从其规定给予处罚。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强制搬迁。对逾期不领取安置补助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安置补偿费用一次性拨付
  •  辙弃路岷
     发布于 2022-08-02 12:18:54  回复该评论
  • 准执行。(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征用其它土地的地地补偿费,按所在类区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的每一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
  •  舔夺怎忘
     发布于 2022-08-02 14:25:16  回复该评论
  • 在少数,原因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成都作为西南地区的新一线城市,近几年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成为西部重要科教基地,还是四川最繁华的大城市,而钉子户的事件也频频发生。今天要说的就是一座位于温江光华8线的钉子户,房屋都已经破败不堪不说,还严重影响交通通行,下面来看看具体是怎
  •  可难倾酏
     发布于 2022-08-02 14:57:53  回复该评论
  • 二十条 拆除以继承、赠与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非农业人员住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货币化补偿。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的临时用地,未到使用期限的涉及地面建(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参照本办法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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