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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中等学校设置(体育学校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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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淮南市体育中等专业学校有什么专业

淮南市体育中等专业学校开设的专业有计算机网络技术、音乐表演(学前教育)等等。淮南市体育中等专业学校是淮南市唯一一所公立全日制体育中等专业学校,实行小学、初中、中专一贯制,严格按照“学习、训练、生活三集中管理。

淮南市体育中等专业学校专业 淮南市体育中等专业学校简介

淮南市体育中等专业学校创办至今,在市教育体育局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走“优势互补、资源共车”的体教结合之路,遵循“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办学方针和“读训并举、文体相长、以人为本、突出特色”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创新机制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大胆实践,办学水平稳步上升,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广州市有哪些体校?

广州市体校有5所,分别是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伟伦体育运动学校、广州市番禺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广州体育学院、广州越秀区净慧体校。

1,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建校以来至2005年底向国家、省、八一等优秀运动队输送了1210名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出27个(73人次)世界冠军,132个(389人次)全国冠军,并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中小学体育师资。历年来,学校涌现了江嘉良、冼东妹、陈小敏、孙彩云、董兆致、刑

芬、余壮辉、吉泽标、廖文芬、符晓云、刘秋荣等一大批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体育明星。特别是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该校夺取了女子柔道一枚金牌、一枚铜牌,女子4×100米混合泳第四名,实现了该校奥运会金牌零的突破。

2,广州市伟伦体育运动学校,座落在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38号,占地面积109870平方米,教学、训练建筑总面积66000平方米,是一所综合性新型的体育中等专业学校。

广州市伟伦体育运动学校前身是广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广州市体工队。其中,广州市体校创建于1973年10月,广州市体工队创建于1979年。1996年,广州市体育局将半专业层次的体校和专业层次的体工队“合二为一”,建成全国同类学校规模最大的体育运动学校。原香港恒生银行董事长利

国伟先生及其夫人易海伦女士在建校之初捐赠了3000万港币用于兴建教学大楼,后又捐赠1500万港币设立“教学、训练奖励基金”。经广州市政府批准,该校命名为“广州市伟伦体育运动学校”

3,广州市番禺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是1979年9月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区级业余体校,属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为"三集中"的义务教育学校,肩负着培养和组织我区青少年儿童参加广州市的比赛和向国家及省、市体校输送体育人才的重任。我校从2005—2008年、2009—2012年、

2013—2016年连续3个周期12年均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光荣称号,2017年3月14日我校被评为2017-2020年周期“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4,广州体育学院历史

(1)学校筹建于1956年,校址设在珠江二沙岛,隶属于广州市人民政府管辖。

(2)1960年学校与广东体育学院合并,定名为广州体育学院,归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

(3)1969年学校合并到广东师范学院,成为广东师范学院体育系。

(4)1975年复名为广州体育学院。

(5)1979年开始研究生教育。

(6)1985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7)2009年成为广东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8)2017年06月,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公布了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名单,广州体育学院入选。

5,学校办学宗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发展打基础,办出体育特色,努力培养体育人才”。全校共设有10个教学班,教职工43名,学生近400人,学校配备有文化课教师和体育教练员两支高素质的队伍,其中有多名教师、教练员被评为“全国、省、市、区先进教师、南粤教坛新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百度百科-广州市伟伦体育运动学校

 广州市番禺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官网-学校简介

百度百科-广州体育学院

 百度百科-广州越秀区净慧体校

国家体育总局的政策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健身气功活动管理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2010-02-02

《全民健身条例》 2009-09-07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2008-05-07

国家体育锻练标准施行办法 2008-05-07

反兴奋剂条例 2008-05-04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2007-11-14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2004-08-20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2003-09-17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2008-05-08

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公关部关于加强健身气功活动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8-05-08

国家体委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县级体育事业的意见 2008-05-08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2008-05-0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 2003-09-17 关于印发《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2012-01-11

国家体育总局第15号令《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2012-01-11

国家体育总局第14号令《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 2012-01-11

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04-01

动力伞运动管理办法 2010-05-27

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2010-02-05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0-02-04

关于加强体育道德建设的意见 2010-02-04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02-04

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 2010-02-04

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 2010-02-03

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 2010-02-03

滑翔伞运动管理办法 2010-02-03

关于加快体育俱乐部发展和加强体育俱乐部管理的意见 2010-02-03

国家体委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暂行规定 2010-02-03

关于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的决定 2010-02-03

全国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评选实施办法 2008-05-09

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 2008-05-09

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2008-05-09

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8-05-08

举办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2008-05-08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 2008-05-08

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实施办法 2008-05-08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2008-05-08

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2008-05-08

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 2007-12-03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7-11-29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2007-11-14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2007-11-14

关于下发总局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条件及程序的通知 2007-04-23

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2005-10-25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2005-06-03

关于我国体育运动项目统计世界冠军、奥运冠军(金牌)的管理办法 2005-06-02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2005-06-02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 2004-09-03

大型运动会档案管理办法 2003-09-18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2003-09-18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2003-09-18

体育彩票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2003-09-18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2003-09-18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2003-09-17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 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图书馆和阅览室: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

仪器设备: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实习、实训基地: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中,学校计算机拥有数量不少于每百生15台。

第九条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

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有明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及相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材。

第十一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应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地方有关法规多渠道筹措落实。学校基本建设、实验实训设备、教师培训和生均经费等正常经费,应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十三条 本标准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依据。如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制定高于本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办法。

对于边远贫困地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和相应的办学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具体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标准制定,报教育部备案。

对体育、艺术、特殊教育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第十四 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贯彻国家体育、教育方针,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等体育运动学校是指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系统体育专项训练和体育职业技术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运动学校)。

根据体育运动项目的特点和训练需要,运动学校可以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第三条 运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社会需要的具有体育专项运动技能的中等体育专业人才。第四条 县级以上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运动学校建设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第五条 运动学校由当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管理,以体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学生训练、参赛,教练员配备和培训等;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与学生文化教育相关事项的管理,包括教学、教师配备和培训等。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民办运动学校。

举办运动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第二章 设置与审批第七条 运动学校的设立,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第八条 运动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批。第九条 运动学校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由其主管体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依法报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第三章 招生、学籍与毕业就业第十条 运动学校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为三年。可以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第十一条 运动学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可以采用学年集中招生与试训相结合的办法。

考生应当参加体育测试、文化课考试和体检,对于体育运动成绩优异的,可以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破格录取。第十二条 运动学校初中、小学部面向社会普通中小学招生,学生被录取后学籍的变动和管理,按照当地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三条 学生按照运动学校课程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可申请相应的等级称号。第十四条 运动学校毕业的学生,按照学校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规定,可在学校所在地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第十五条 运动学校应当加强职业指导工作,为学生提供运动生涯、职业规划和心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第四章 德育与教学工作第十六条 运动学校应当坚持育人为本,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增强德育工作的时代性、吸引力、实效性,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第十七条 运动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规定,制定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开设德育课、文化基础课和相关专业课,开展运动训练和相关职业技能训练。德育课和文化基础课应当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运动学校可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课程,编写专业课的校本教材。第十八条 运动学校根据学生需要可以开设普通高中文化课程。运动学校的初中和小学部课时安排,原则上与普通中小学相同,在保证完成基础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训练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教学计划。

前款规定的教育,运动学校应当按照运动员文化教育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审查通过的教材等,实施课程,组织教学,并可因地制宜地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校本课程和其他教育资源。第十九条 运动学校应当建立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教学和考试制度。学生文化教育每周应不少于24学时,因训练、竞赛耽误课程,应及时安排补课辅导。

  • 评论列表:
  •  断渊时窥
     发布于 2022-09-17 20:36:54  回复该评论
  • 兴路338号,占地面积109870平方米,教学、训练建筑总面积66000平方米,是一所综合性新型的体育中等专业学校。广州市伟伦体育运动学校前身是广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广州市体工队。其中,广州市体校创建于1973年10月,广州市体工队创建于1979年。1996年,广州市体育局将半专业层次的体校和专业层次
  •  北槐树雾
     发布于 2022-09-18 00:46:40  回复该评论
  • 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
  •  绿邪粢醍
     发布于 2022-09-17 20:57:20  回复该评论
  • 008-05-07国家体育锻练标准施行办法 2008-05-07反兴奋剂条例 2008-05-04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2007-11-14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2004-08-20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2003-09-17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
  •  晴枙淤浪
     发布于 2022-09-17 17:58:56  回复该评论
  • 总局第15号令《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2012-01-11国家体育总局第14号令《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 2012-01-11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04-01动力伞运动管理办法 2010-05-27体育事业“十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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